新产品立项管理办法版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关注:150次 更新时间:2024-03-28 1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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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新产品项目立项的管理审批流程,对立项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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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产品立项审批过程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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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定义

3.1新产品:是指在我司第一次开发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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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归口管理

工程技术部为本办法的归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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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职责

5.1 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新产品项目立项管理。

5.2 市场营销部负责新产品市场信息、客户要求收集并进行市场需求分析。

5.3 市场营销部、物流部(采购)、品质保证部、订单推进部、财务部负责指定专人参与立项评审。

5.4 总经理负责新产品立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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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工作流程

6.1 新产品立项的需求

6.1.1 市场营销根据市场信息、客户要求填写《新产品立项评审表》产品信息、市场调查分析部分,填写完毕后连同其他相关产品资料转工程技术部;

6.1.2 有订单的新产品则由市场营销部将市场调查分析部分内容填入订单中转订单推进部走订单评审流程;

6.2 新产品技术资料审查

6.2.1 工程技术部在接到市场营销部立项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资料审查并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并将分析内容填写在《新产品立项评审表》上,如审查不通过将信息通知市场营销部;

6.2.2 工程技术部在接到订单推进部新产品订单2个小时内确定产品资料信息是否齐全并回复订单部,产品资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资料审查并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并判定是否需要立项评审,如不需要则在订单上会签“无需立项评审”字样,如需要则在订单上会签“需立项评审”字样并注明评审时间;

6.3 审查通过后则由工程技术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场营销部、物流部(采购)、品质保证部、订单推进部、财务部指定的专人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项目实施计划,与会人员在《新产品立项评审表》上签署意见,最终由总经理签字决定是否立项。

6.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正式立项启动项目,审批不通过则将《新产品立项评审表》退回市场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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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考核管理

7.1 市场部未按要求填写市场调查分析内容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7.2 工程技术部在接受到新产品订单后2小时内未能审查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7.3 工程技术部在接到产品资料确认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技术资料审查和可行性分析的,处罚部门负责人20元/次;处罚责任人20元/次;

7.4 审查通过后工程技术部在3个工作日未组织评审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

7.5 工程技术部组织评审时未经许可缺席的,按照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7.6 未能按审批后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的,技术部门提出考核建议报总经理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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