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民主是充分的民主,但绝不是只把“民主”挂在嘴上,一天到晚,嘴里都是在强调民主,把“民主”当做是自己行为的遮阳伞,民主也不是“和稀泥”、当“老好人”,不是一味“讲和气”“搞平衡”,不是对下级只鼓励不批评、只包容不纠错;也不是下级对上级一味讲服从,搞明哲保身,不敢提出和坚持自己的见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集中要果断,不要把“集中”作为自己家长制作风的挡箭牌,口头上的集中,行为上的一言堂,粗暴的家长制作风。集中是在充分酝酿讨论、反复分析比较中,集中大家的正确意见。那种以集中为名、行霸道之实的行为,我们应坚决反对。
在DCP决策中,IPMT就是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实现这一目标,必备条件:
1,委员和主人要有一定的能力,要有经营视野,要有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
2,要有充分的民主,都能从经营角度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3,集中是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后的集中,不是集中遮盖下的“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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